一、毕业办证工作流程 1.考生对照《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完成报考专业的所有课程考试与考核(含实践、毕业论文)并成绩合格的,即可进行毕业申请(上半年5月,下半年11月)。 2.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专科原件及二寸免冠蓝底彩照(与注册照片同底)到人文院成教办(助学点的考生申请毕业请与助学点老师联系)办理毕业申报手续,填写毕业生登记表等。符合课程免考条件的须填写课程免考审批表及多并附所读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或相关证书原件。对于拥有多个考籍号的考生还须填写多考籍号合并申请单。 3.对于系统中没有合格成绩的课程,须提供相关课程的合格试卷、单科合格证或相关转籍证明。 4.凡参加专业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不得申请变更姓名;已获毕业证书者,不允许再变更其身份证或姓名信息;网上图像信息必须与毕业生登记表上粘贴的照片一致,缺少电子图像的考生不得申报毕业。 5. 考生因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毕业申报手续的,当次不予补办,可参加下一批次毕业手续办理。 6. 考生领回毕业证书后,如发现照片、姓名或身份证号有误非本人原因造成而要求更正的,在省自考办规定的时间内持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有效证明材料、户口本、身份证、考籍证等,到人文院自考办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自考办同意报省自考办审批进行统一修改,逾期不予办理。 二、毕业材料整理要求 1、毕业生登记表。 ①要求必须是原件、复印件无效。本表由考生本人填写,要求字迹工整,表面整洁。专业和学历层次要求与申报专业名称和层次一致; ②统一规范时间填写:填表日期上半年写 ③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籍贯等要求与二代身份证上信息一致; ④在照片粘贴规定位置粘贴二寸免冠蓝底彩照(与注册照片同底)一张; ⑤本人简历:从小学到现在的学习或工作情况;自我鉴定要求字数不少于150字; ⑥考生二代身份证复印件要求清晰,粘贴在第三版左上角。表中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必须与该身份证复印件完全一致; 注意:考生考试期间如有基本信息发生变动(指在公安户籍部门变更姓名或身份证号)的,需提供公民主项信息变更、更正证明原件。 ⑦考生成绩:由学院网上申报成功后裁剪粘贴在相应位置,成绩单右上角加盖自考办骑缝章; ⑧考生思想品德鉴定:由工作单位或助学点或学院对考生进行评价。 2、专科毕业证原件。 专科毕业证书是专升本学生毕业的必要条件之一。在专科毕业证书原件(或学历认证报告或专科学历审核登记表)的右上角用铅笔写上考生的专业、考籍号、助学点。统一申报的助学点还需填写《湖南农业大学自考毕业办证专科原件送审名单》。 3、课程免考审批表 有免考课程的请填写《课程免考审批表》。免考证明材料附审批表后,成绩单必须是由原毕业(或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证明,成绩单须加盖教务部门公章;证书免考的须提供原件审验,复印件粘贴在免考审批表背后。 4、多考籍号合并申请单 对于拥有多个考籍号的考生,申请时需填写《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多考籍号合并申请单》,外省转入考生须提供转籍证明、成绩单或外省合格试卷,并在系统中进行多考籍号合并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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